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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关于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提醒

    (枣职纪提函字〔2023〕3号)

    各党(总)支部: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弘扬清风正气,营造良好节日氛围,根据《中共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委员会提醒函制度(试行)》(枣职发〔2021〕7号)要求,现将严明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提升廉洁纪律意识,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党(总)支部书记和各系(院)、部门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防止“节日病”发生。

    二、严明廉政纪律,遵守廉洁规定,务实节俭文明过节,切实做到“九个严禁”。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电子红包、购物消费卡券、高档香烟酒水、名贵特产等;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休闲娱乐等活动;

    3.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管理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4.严禁用公款搞联谊宴请、假借接待之名搞公款吃喝;

    5.严禁借节日之机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不得利用节日拜访、聚会、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

    6.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7.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或借其他名义变相游玩、公款消费;

    8.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活动;

    9.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三、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基层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同向发力,推动节日风气持续向好。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其他顶风违纪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并公开曝光典型问题。

    举报电话:0632-8628038

    举报信箱:zzzyxyjcc@126.com

    中共枣庄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枣庄技师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来源: 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 录入时间:2023-12-29 点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