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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关于公布古城校区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考察体检相关要求的通知

    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关于公布古城校区2021年

    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考察体检相关要求的通知


    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古城校区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均已结束。现将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及考察体检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1. 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

    “面试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

    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详见附件1。

    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根据简章要求,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现将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予以公告并进行考察,详见附件2。

    三、考察

    考察主要采取政审和查阅个人档案相结合的方式。

    1、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请尽快落实个人档案现保管单位。请于8月25日(下午14:30:00-17:30)到学院组织人事处领取调档函、政审函和政审表。并于2021年9月3日前将政审表与个人档案一并交至学院组织人事处,档案转递由管档单位密封后通过机要或EMS方式至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图书信息楼1107室) 。

    2、所有进入考察环节考生需持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开具的政审函到所在原工作(学习)单位或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有关部门填写《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政审表》并加盖公章。

    应届毕业的考生需由毕业院校的相关部门填写《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政审表》;

    原来有工作单位的(指正式或临时单位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相关部门填写的《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政审表》;

    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的考生需由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政审表》。

    4、未及时按要求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我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前,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按照同一岗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严格按照最新防疫要求,如有特殊情况的,请及时联系组织人事处。来校人员须经三码核验(实时动图)+身份证原件,并正确佩戴口罩。

    六、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祁连山路2169号组织人事处(图书信息楼南楼1107室)

    邮编:277800

    电话:0632-8694952、8628088



    2021年8月24日

    附件:

    1、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古城校区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

    2、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古城校区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来源:组织人事处(工会) 录入时间:2021-08-24 点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