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3
2025-02-27
2025-02-25
2025-01-22
2025-01-07
为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我院决定2024年5月1日起启用“枣庄职业学院合同专用章”,由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该专用章仅限于以枣庄职业学院名义在签订合同(或协议)中使用,与枣庄职业学院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2024年4月29日
来源: 办公室(法治工作办公室) 录入时间:2024-04-29 点击次数:
欢迎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 @枣庄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枣庄市祁连山路2169号
鲁ICP备14032109号-2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2006号 邮编:277800 网站维护: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