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有关部门(单位),各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我院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仪器仪表维修工职业技能竞赛,根据《关于组织开展 2025年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枣人社函〔2025〕3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承办单位
枣庄职业学院
(三)协办单位
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大赛组织委员会
大赛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枣庄职业学院公共实训基地8号楼8405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竞赛的组织和实施工。
二、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分为院校组和企业组,设置仪器仪表维修工竞赛项目,竞赛方式均为:双人赛。
三、竞赛内容和方式
本次竞赛设置预赛,预赛考核仪器仪表维修工理论知识,线上举行,满分100分。根据报名人数及理论考核成绩确定进入决赛选手名单。进入决赛的选手,进行技能操作考核,线下举行,满分100分。选手总成绩按照预赛理论成绩占30%、技能操作成绩占70%计算。
竞赛项目命题标准由枣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会同枣庄职业学院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标准制定。
四、竞赛安排
(一)报名阶段:2025年11月25日前
(二)竞赛时间:
预赛:2025年12月5日,线上举行
决赛:2025年12月6日-7日,线下举行
(三)决赛地点:枣庄职业学院实训基地(具体场地另行通知)
具体比赛时间及竞赛注意事项,报名后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1.获得决赛综合成绩个人第1名且16周岁以上非学生身份的选手,经人社局核准后,授予“枣庄市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
2.竞赛设置个人奖项,设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获奖选手理论、实操成绩必须为合格以上。
3.获得决赛前3名的职工(教师)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条件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决赛其他获奖职工(教师)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晋升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六、参赛范围
本次竞赛为职工组,职工组为枣庄市域内高职、中职、技师等院校的教师,以及枣庄市域内从事竞赛工种工作的在职职工(不受年龄和职务限制)。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枣庄市技术能手”等称号的人员以及往届市级或市级以上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选手,原则上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比赛。
七、报名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
报名方式:参赛选手须填写《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PDF扫描件电子版,以“姓名”命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证件照电子版(白底,jpg格式,小于20k,建议像素240*320,以本人身份证命名)。以上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1154550741@qq.com
联系电话:侯老师17863776668
附件:1.
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 (企业组).doc
2.
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 (院校组).doc
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竞赛
仪器仪表维修工赛项竞赛组委会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