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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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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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信息

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

        枣职发〔202121

    为规范和加强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反恐怖防范工作,提高校园反恐怖防范工作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维护学校重点设施目标的安全,预防和减少涉恐案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山东省教育系统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院可能面对的涉恐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指遭遇小股恐怖分子实施爆炸,破坏教学、生活设施,砍杀人员,造成秩序混乱、人员伤亡性事件等。

    网络媒体事件。信息网络系统受到涉恐人员攻击,导致信息全部或部分中断,威胁学院的正常运转。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因涉恐人员导致的环境污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二、学院反恐怖防范工作重点区域部位

    下列场所或设施是学院反恐怖防范的重点区域部位:

    1.学校出入口、围界及主要通道、教学楼、实训楼、办公楼、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档案馆(室)、体育场馆、停车场(库)、视频监控中心、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供电(水)设施、锅炉房、开水间(房)、校车、危险化学品仓库、各配电室等。

    2.涉及国家秘密的重点实验室等场所。

    3.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具放射性、危险性物品储藏室。

    4.人员密集部位:如学生容易集中的场所(广场、会场、运动场、商业场所等)。

    三、反恐怖防范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总体要求

    1.反恐怖防范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突出重点、综合施策、保障有力”的方针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加强合作、科学应对”以及“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应对处置恐怖事件,应当优先保护直接受到恐怖活动危害、威胁人员的人身安全。

    2.学院在市委、市府的统一领导下,将本单位的反恐怖防范工作纳入当地反恐怖防范工作体系,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反恐怖防范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反恐怖防范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3.学院监管机构负责协助反恐怖主管部门对学院落实本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学院建立与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成立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和研究改进防范措施,落实反恐怖防范专项资金,保证反恐怖防范工作机制运转正常。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中人员变动时应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5.学院建立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制度,包括例会制度,值守、巡查、备勤制度,防范、应急演练制度,背景审查和行为评估制度,督导、检查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资料存档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

    6.学院根据本单位遭受恐怖袭击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反恐怖防范重要目标初步分类,并将分类结果报地方人民政府反恐怖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7.学院根据实际适时对重要目标分类进行调整,并及时将调整建议报地方人民政府反恐怖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8.学院根据学院重要目标分类情况采取相应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9.学院定期对反恐怖防范设施、系统进行检查、维护、校验,保证设备完好,按照反恐怖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要求,积极配备足额的防范应急处置装备设施,包括视频摄像、通讯装备、消防器材、防毒防化防爆器具等用以提高反恐怖防范水平。

    10.学院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反恐怖主管部门报送涉恐信息。

    (二)常态反恐怖防范

    常态反恐怖防范措施包括人力防范、物理防范和技术防范,遵循“积极预防、各负其责、依法管理、科学应对”的原则。

    1.人力防范

    1)学院设置安全保卫部门,配置专职人员。根据学院值班安排轮流值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反恐怖防范工作。

    2)反恐怖防范人员除熟悉《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的要求外,还应熟悉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情况及相关规章制度、应急预案。

    3)学院通过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的联系,对拟聘用的工作人员的背景进行审查,防止可疑人员上岗,定期对重点人员进行行为评估。

    4)反恐怖防范人员应掌握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结合当前反恐怖形势,组织学院反恐怖防范人员进行反恐怖知识培训,通过采取聘请公安部门反恐专家举办专题反恐讲座等形式,系统学习、演练反恐怖防范和应急方面的相关内容,不断提高师生的反恐怖防范意识。

    5)学院保安队分班组24小时定岗值守和流动巡逻。

    6)公安机关在学院设置警务室,每日安排警力进行常态化反恐安保巡逻,执勤民警在人员密集时段采用步行巡逻、警车巡逻相结合的巡逻方式;民警可配合移动核查设备,随时对可疑人员、物品进行盘查。

    7)高新区公安分局特警大队,日常安排警力在学院周边开展反恐怖武装巡逻,随时应对各种恐怖袭击事件。

    8)学院严格各出入口管理,在人员、车辆、物资等主要进出口设置24小时值守的固定检查门卫,并配备通讯工具,对进出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审核、登记,禁止无关人员和没有内部通行证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

    9)学院加强重要部位的值班和巡逻,落实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隐惠,严防恐怖分子通过各种渠道将各类危险物品带入重要部位。

    10)对进入重要部位的外来人员、从事工程项目的人员,须经保卫部门背景审查后方可办理审批、备案、通行手续。

    2.物理防范

    1)反恐怖实体防范主要包括防盗安全门、电动门、防盗栅栏、隔离栏(墩)、应急用品等。物防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安装要牢固可靠。

    2)学院周界设置有封闭式物理屏障、照明设施、警示标志,进出口设置固定门岗,并配备橡胶棒,防暴钢叉等用品。

    3)重要目标、出入口等设置有符合GB 50034要求的照明设施,夜间照明设备的点亮率不低于95%。

    4)学院安全保卫部门配备有防暴头盔、防刺服、防护服、防割手套、电警棍、防暴棍、盾牌、催泪罐、防毒面具、防爆毯与地方公安部门联网的通信器材、巡逻车等装备。

    3.技术防范

    1)学院反恐怖防范的技防设施包括安防系统监控中心、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等。

    2)学院安防系统监控中心设有监控、报警控制台,监视、录像、存储打印、复制、通讯设备、报警部位显示模扳、备用电源等;系统必须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以及满足值班人员正常工作的辅助设备。

    3)学院建有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并在重要部位安装645个(组)视频监控探头,能够对监控的场所、部位、通道等进行实时、有效的视频探测、视频监视,图像显示、记录与回放。

    4)学院设置公共广播系统并与监控中心联网,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广播,具有应急备用电源,能定时自检和故障自动告警,紧急广播具有最高级别的优先权,能在警报信号触发后立即投入运行。

    (三)非常态反恐怖防范

    1.等级划分

    按照采取防范措施的不同要求分为三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三级非常态防范、二级非常态防范和一级非常态防范。

    1)三级非常态防范是指在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等特殊时期,采取加强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2)二级非常态防范是指有情报显示可能发生恐怖事件情况下,采取有针对性、加强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3)一级非常态防范是指有情报显示即将发生恐怖事件情况下,采取特殊性、针对性、加强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2.防范工作措施

    1)三级非常态防范

    在常态防范的基础上,同时应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A.组织反恐怖防范教育;

    B.保卫部门负责人带班组织防范工作;

    C.增派30%或以上的安保力量,加强重点部位的巡视、值守和加强出入口控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D.检查各类防范、处置设备、设施;

    E.对进出重要部位的人员及其携带物品进行检查;

    F.联系属地反恐怖部门指导反恐怖防范工作;

    G.根据反恐怖部门、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防范措施。

    2)二级非常态防范

    A.学院分管负责人带班组织防恐怖,增加技防设施监控力量;

    B.主要出入口增派双岗,严格重要部位进出检查,限制携带物品进入重要部位;

    C.对重要部位安排人员设点守护;

    D.设置警戒区域,关闭非主要出入口;

    E.保证各类防范设施、处置装备配置到位;

    F.对进入重要部位的人员、车辆、物品进行安全检验;

    G.各级反恐防范人员保持有线、无线通讯24小时畅通。

    3)一级非常态防范

    A.学院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组织防范工作;

    B.各相关责任单位和应急力量进入工作岗位,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C.根据当地反恐怖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防范措施。

    四、反恐怖防范工作机制

    (一)学院成立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院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反恐怖工作的法律、法规与规定;

    2.组织、指挥和协调单位的反恐怖防范工作;

    3.组织反恐怖防范预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和演练工作;

    4.监督、管理防范体系的建设和运转情况;

    5.协调外部应急资源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

    (二)学院设立反恐怖防范工作办公室

    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保卫处副处长、治安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保卫处工作人员和保安队长组成。

    反恐怖防范工作办公室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和联络反恐怖防范领导小组与各部门的各项工作;

    2.负责处理反恐怖防范日常工作;

    3.对反恐怖防范工作中的各类保障工作统一进行协调;

    4.负责制定学院反恐怖工作防范预案;

    5.负责收集保存反恐怖防范督导检查和整改过程中的有关记录、证据等

    (三)学院各系(院)、部门的职责

    1.办公室、宣传信息处、后勤处的应急职责:

    1)负责向政府及地方主管部门汇报反恐防范工作情况;

    2)负责接收公众对涉恐案事件情况的咨询;

    3)做好防范及先期处置所需车辆和物资的调度工作;

    4)负责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和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2.后勤处、组织人事处(工会)、学生工处的应急职责:

    1)负责卫生设施和环境污染涉恐案事件的防范与演练工作;

    2)负责供水系统与供电设备涉恐案事件的防范与演练工作;

    3)协助搞好涉恐案事件的信息收集工作,负责向反恐防范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4)协助搞好涉恐案事件发生时人员疏散等工作;

    5)配合保卫处做好调查与取证工作

    3.保卫处、各系的应急职责:

    1)在涉恐社会安全事件发生时,负责指挥、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2)负责督促各部门做好反恐防范工作所需应急物资的准备;

    3)做好相关事故的现场警戒、人员、物资疏散安置工作;

    4)负责组织涉恐社会安全事件的组织应急演练工作

    4.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工会)、后勤处应急职责:

    1)协助搞好涉恐案事件的信息收集工作,负责向反恐防范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2)协助搞好涉恐案事件发生时人员疏散等工作;

    3)环境污染涉恐案事件的防范与演练工作;

    4)配合保卫处做好调查与取证工作

    5.学院办公室、宣传信息处、后勤处、各院系的应急职责:

    1)负责搞好涉恐案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

    2)协助搞好涉恐案事件发生时人员疏散、救护等工作;

    3)涉恐案事件发生时,做好与媒体的沟通工作

    (四)建立内部责任制

    学院反恐怖防范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院属地公安机关和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和单位安全主管人员、单位安全主管人员和岗位责任人签定反恐怖防范责任书(具体格式见附件),责任明确,分工到人,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置”,确保学院安全。

    五、应急管理

    (一)应急组织机构

    学院的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应急管理工作,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反恐怖防范应急管理的具体工作,根据平战结合的原则设立应急队伍,配备应急物资、装备。

    (二)应急预案

    学院应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形成预案体系。预案要包括应急处置的指导思想、编制依据、工作原则、应急指挥体系(含应急联动、指挥权限、指挥程序)、应急响应的启动变更—解除机制、应急保障等内容。

    (三)应急演练

    学院应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定期组织开展反恐怖防范应急演练,做好演练评估工作。同时积极参与由政府相关部门、监管机构组织开展的反恐怖防范联合应急演练,提高协调联动能力。

    (四)应急处置

    学院遭受恐怖袭击时,反恐怖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立即向地方人民政府反恐怖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启动反恐怖防范应急响应,调集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

    (五)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学院设定三个应急响应等级

    Ⅰ级响应: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或超出单位应急处置能力,需要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协助处置的突发事件;

    Ⅱ级响应:需要调动各部门应急资源,单位有能力独立处置的突发事件;

    Ⅲ级响应:各部门能够单独处置的突发事件。

    (六)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

    1.接警:应急指挥部门或应急值班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警时,做好突发事件的详细情况和联系方式等方面的记录。

    2.响应级别确定:应急指挥部门接到突发事件通报后,应立即根据突发事件报告的详细信息,对警情做出判断,依据响应级别的分级标准确定响应的响应级别。

    3.应急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响应的应急指挥部门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如通知应急指挥部门有关人员到位、启用信息与通信网络、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组等。

    4.救援行动:应急小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积极开展人员救助、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专家组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

    5.应急恢复:救援行动结束后,进入应急恢复阶段。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撤离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监测等。

    6.应急结束:由响应的应急指挥部门按照程序宣布应急结束。

    (七)接警与通知

    1.学院接警电话为防范办公室电话:

    防范办公室:0632-8628110/网内28110。

    2.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后,应迅速准确的问清以下信息:

    1)突发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

    2)突发事件的原因、性质、范围、经初步判断的严重程度;

    3)突发事件对师生员工的影响程度;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和其他应对措施;

    5)报告部门、联系人员及通信方式等

    3.接到报警后,首先要通知当班值班员,以便采取措施,接到报警的人员必须告知报警人员向负责的指挥部门再次报警,同时,必须将掌握的报警信息立即通报给该类突发事件应急的指挥部门。

    4.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后,对报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应急相关部门和本部门相关人员到位,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八)指挥与协调

    应急负责部门接到突发事件通报后,立即根据突发事件报告的详细信息,确定该突发事件的响应级别。

    六、附则

    本预案由学院反恐怖防范办公室负责备案、修改、更新,每年评审一次,提出修改意见。

    责任与奖惩参照反恐怖防范责任制执行。

    本预案自202141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应急救援人力资源清单

    2.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应急物资装备资源清单

    3.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书

    4.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应急疏散平面图


    附件1

    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应急救援人力资源清单

    序号

    应急人力资源类别

    人数

    应急负责

    部门

    应急联系电话

    1

    消防安全志愿者队员

    210人

    保卫处

    0632-8628110

    2

    地震、防汛抢险突击队队员

    100人

    保卫处

    0632-8628110

    3

    治安保卫队员

    26人

    保卫处

    0632-8628110

    4

    监控值班人员

    6人

    保卫处

    0632-8628110

    5

    电力检修人员

    2人

    后勤处

    0632-8628079

    6

    各级行政管理人员

    80人

    办公室

    0632-8628166

    7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4人

    后勤处

    0632-8628079

    8

    医疗救护人员

    60人

    校医院

    0632-8628120


    附件2

    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应急物资装备资源清单

    序号

    应急物资装备

    所属部门

    数量

    型号

    1

    交通车辆

    办公室

    4辆


    2

    抓捕器

    保卫处

    3个


    3

    钢叉

    保卫处

    3个


    4

    盾牌

    保卫处

    2个


    5

    防割手套

    保卫处

    4付


    6

    电警棍

    保卫处

    2根


    7

    防剌背心

    保卫处

    2件


    8

    强光探照灯

    保卫处

    2支


    9

    橡胶棍

    保卫处

    6支


    10

    头盔

    保卫处

    2顶


    11

    武功带

    保卫处

    7条



    附件3

    枣庄职业(技师)学院

    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反恐怖防范工作,落实责任追究,根据《山东省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制》要求, (学院)与 <、部门>签订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书。

    一、工作指标

    (一)将反恐怖防范工作纳入学院年度工作内容,学院主要领导为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具体岗位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贯彻执行上级、同级反恐部门和主管部门关于反恐怖防范工作的部署、规定、标准和相关要求;落实反恐怖防范各项措施,做到人防力量到位、物防设施齐全、技防设备运行正常。

    (三)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反恐怖防范措施和岗位反恐怖防范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四)建立健全涉恐异常情况应急处置体系,对本单位监管范围内发生的重大涉恐安全事故及时进行应急响应,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时限上报。

    (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岗位工作人员反恐怖防范教育培训,建立经常性的反恐怖防范宣传机制,始终保持高度警惕。

    (六)抓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单位内部反恐怖防范工作,确保敏感节点不出现任何问题。

    (七)积极完成上级、同级反恐部门和主管部门部署的其他反恐怖防范工作。

    二、事故控制指标

    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反恐怖防范安全隐患,确保工作中无因履行反恐怖防范工作职责不力造成重大涉恐事件。

    三、责任目标考核

    根据《山东省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制》要求,年终由本级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因履行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不力,造成重大涉恐事件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人事、行政管理权限及处理程序的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枣庄职业(技师)学院 学院负责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附件4

    枣庄职业(技师)学院

    应急疏散平面图


     


      来源: 录入时间:2021-03-28 点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