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职业学院

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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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后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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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消防与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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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报

枣庄职业学院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枣庄职业学院2018-2019学年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省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的要求,现将枣庄职业学院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学院信息公开举报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

    一、工作概述

    2018-2019 学年度,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全院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聚焦全年重点工作,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质量。为保障我院师生、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院信息,提高学院工作透明度和服务的规范化,我院根据《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 重点抓清单落实

      2018-2019学年,学院继续严格认真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2014〕23号)要求,按照《枣庄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部署并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确保学院的重大事项及涉及教职员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公开。

    2. 强化制度保障作用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学院办公室作为学院监督协调、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协调全院各类信息公开工作,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提高了工作实效

    3. 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

      除了采取会议、文件、简报、广播、公开栏等传统的信息公开渠道外,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新媒体载体建设。通过官方网站、微信、明道办公软件等多个新媒体平台和OA协同办公系统及时发布学各类信息,充分利用新媒体互动功能,构建新媒体跨平台连通机制,相互配合进行信息公开提高了工作实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8-2019学年,我院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20余次。其中,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布信息354余篇,通过校园网公布各类信息240余条,通过校广播电台和官方微信、微博发布各类信息1200余条,通过校长信箱、学院留言板和学院贴吧处理答复相关问题300件次。涵盖有关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内容及学院重要活动、教学科研、学生工作、校园活动等各方面工作。同时通过信息公告栏、学院办公内网校园广播等其他公开方式积极公开信息,扩大学院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主要包括学院办学基本情况、章程制度、学术委员会、规划计划、办学规模、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机构设置、专业设置等信息,并及时更新有关数据。本年度,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做了调整,及时在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情况等。

      2.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对各类招生及时公布招生章程、录取规则、计划设置、报考程序、考核办法、监督机制、录取结果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本年度,适时更新发布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学费标准、招生计划、考试办法、录取通知、录取结果查询等信息。开展电话咨询、来访咨询和平台咨询,为考试答疑解惑。在本年度的招生考试信息公开中,学院着重做好防骗和保密工作。向考生公布招考注意事项及提醒考生谨防招生诈骗的信息,引导考生摆正心态,大力促进招生工作的健康发展的同时,积极做好学生报考信息的保密工作,绝不泄露考生个人情况,绝不泄露考生录取档案,绝不泄露考生私人信息。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通过学院OA 办公系统发布和在财务处公示等方式,公开学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学院通过招生简章、录取通知书、宣传栏张贴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方式等信息。在年度预算、年度决算公开方面,学院按照要求在网站公开学院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及相关报表说明。在招标采购信息公开方面,通过学院网站发布采购项目信息,招标、中标公告全部公开。公开过程中,除涉及供应商要求保密的内容外,各招投标细节全部对外公布。

      4.人事师资信息

      本学年,学院在人事师资信息公开过程中,坚持做到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常规问题定期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公开内容细致化,公开时间及时化。学院通过网站、会议、公示栏等多种形式,让广大教职工和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学院人事与师资工作。本年度,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作人员30人。在招聘过程中,通过枣庄市人社局网站、学院网站发布公示信息,在学院网站首页公告栏及时通知,让更多人了解到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的要求、考试办法、体检、复试等相关信息。在人事处网站和学院图书信息楼一楼公告栏公开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任名单公示等情况。

      5.学院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及时公开专业设置、新增专业、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的信息,全面反映学院教学质量情况。同时,在学院就业信息网主动公布招聘信息、就业培训及注意事项等,方便学生、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社会人士等了解学院就业信息。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 号令)《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42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 号令)等文件精神,学院集中修订了《学生手册》,包括学籍管理规定、学分制实施办法、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并通过网站公示、召开专题培训、印发全校学生等方式及时予以公开。学院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政策,积极做好各项评树先办法及名单公示,做好各类专项奖、助学金、贷款、困难补助的评选办法及获得者名单公示,并注意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信息。

      7.学校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不断加强学风建设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学术委员会和学风建设机构,及时公布教育部、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及学院关于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以及学校工作等动态类信息。严格规范举报、调查、处理等环节程序,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加强学风建设工作透明度。

      8.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

      枣庄职业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普通高职(专科),不具备研究生和本科招生资格,没有此方面需要公开的信息。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为加强涉外工作的管理,签订了合作备忘率3份,成功申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个,签署共建国际学院协议1项,赴台交流学习学生2名。成功启动招收外国留学生项目,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与合作,首批招收来自非洲、亚洲语言留学生21人。与2家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为学生海外就业基地打下基础。

      10.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本年度出台了学院《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年度除了按规定主动公开的信息之外,未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要求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学院信息的申请。本年度我院也未对信息公开收费。

      四、学院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本年度我院无因信息公开工作而被举报的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自身建设等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学院章程,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根据国家和省市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规定,认真梳理并落实信息公开项目内容、修订完善学院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及相关制度,增加信息公开范围,按要求,依程序,真正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予以公开,确保“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贯彻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积极探索学院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以及信息化建设评估考核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校院二级信息发布联动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质量开展。  

       

       

       

       

      枣庄职业学院

      2019年10月30日

     


      来源: 录入时间:2022-10-07 点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