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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序号

    时 间

    内 容

    人 员

    备 注

    1

    3月28、29日

    全部项目

    大二学生

    新城校区

    2

    4月11、12日

    全部项目

    大二学生

    3

    3月29日

    全部项目

    大二学生

    古城校区

    如遇学校集体活动或天气影响,测试时间视需要调整。

    二、测试地点

    新城校区篮球场、田径场;古城校区田径场

    三、测试对象

    2027届高职毕业生(包括五年制和三二连读毕业生)

    四、测试内容

    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五、测试组织

    1.各系(院)统计体测班级信息,填报《系院班级信息表》(附件1),于3月23日前发至党相琛老师内网邮箱。

    2.组织召开体测动员会,教育、引导、组织学生按《标准》测试项目(附件6)加强体育锻炼。

    3.组织学习《枣庄职业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安全预案》(附件2),确定本系(院)体测工作安全负责人。

    4.由体测工作安全负责人带队,班主任、辅导员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按照测试日程安排(待汇总统计后发布)提前30分钟到测试地点集合,清点人数、核对信息,宣读《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安全告知书》并现场提交学生签字页(附件3)、《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件4)。

    5.配合测试人员,做好现场学生管理和突发情况处置。

    6.测试后,组织以班级为单位录入体测数据,系(院)汇总。

    六、注意事项

    1.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纳入评奖评优和学生综合测评。

    2.测试时,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参加测试。如发现替考等作弊情形,按照学校考试作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测试前请注意休息,切忌通宵熬夜;测试前一小时左右进餐,不得空腹参加测试。

    4.测试时穿着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充分做好测试前的准备活动,避免运动损伤。

    5.在测试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并告知测试负责教师,如有医护救助请联系值班医护人员(室外项目有校医院医护人员值班)。测试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或发生突发事件,请及时与测试工作人员联系。

    七、提前、延缓测试及免测情况的处理

    (一)提前或缓测申请程序

    1.因故需提前或缓测的学生,填写《提前、延缓体测申请表》(附件5),经系(院)审批盖章后,于3月26日下午16:00前交田径场体育教研室朱宁老师。(古城校区各系院先自行汇总。)

    2.根据统一调整后的时间按时参加测试。

    (二)免测申请对象和程序

    1.凡心、肝、脾、肺、肾等主要脏器患有疾病或进行过手术尚处于恢复期,慢性疾病、身体残疾、畸形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可申请免测。

    2.下载并填写《免予执行<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件4),经辅导员签字、所在系(院)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签字、盖系(院)公章后,携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相关病历文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于本班测试时间现场提交给测试教师。

    3.免试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提交,并签字确认。

    八、测试数据处理

    1.测试结束后,由体质健康测试中心留存体测数据原始记录,并将复印件分发至各系(院)。

    2.各系(院)组织各班指定两名专人,负责将学生基本信息及体测数据准确录入《学生体测数据信息表》(附件7)。完成后,以系(院)为单位提交经录入人和班主任签字、系(院)盖章的纸质版至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党相琛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党相琛老师内网邮箱。

    3.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将对各系(院)上报数据开展二次复核。凡未经允许擅自改动成绩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录入人员责任,并通报所在班级班主任、辅导员。

    九、证书颁发

    根据教育部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学生毕业时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颁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工作的通知》,毕业总成绩达到90.0分及以上者颁发优秀等级证书;80.0—89.9分者颁发良好等级证书;60.0—79.9 分者颁发合格等级证书;未达到60分者,不颁发等级证书。

    在校学习期间未参加全部测试的学生,不颁发等级证书。

    请各有关部门和各系(院)要督促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特别是中长跑练习,防止意外发生,同时要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给学生,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严肃对待,熟悉各项目具体测试方法和相关要求(附件6),提高测试成绩。

    附件1.XX系院班级信息表.xlsx

    附件2.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安全预案.docx

    附件3.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安全告知书(请双面打印,并组织同学签名).docx

    附件4.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docx

    附件5.提前、延缓体测申请表.docx

    附件6.各项目具体测试方法.docx

    附件7学生体测数据信息表.xls

    2026年3月16日


      来源: 君山书院 录入时间:2026-03-20 点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