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职业学院

信息公开

  1. 枣庄职业学院、枣庄技师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2023-09-28

  2. 枣庄职业(技师)学院2022—2023学年度...

    2023-09-28

  3. 枣庄职业(技师)学院2021—2022学年度...

    2022-10-25

  4. 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办法

    2022-10-07

  5. 后勤管理办法

    2022-10-07

  6. 消防与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2022-10-07

学院首页 > 信息公开 > 章程及配套制度建设 > 正文

章程及配套制度建设

消防与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为维护校园秩序,保证学院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在学院内举行符合(国务院令第505号)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第二条规定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一)体育比赛活动;(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三)展览、展销等活动;(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学院的协办部门应提前30天到枣庄警务民生平台网站下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按要求填报材料后,由保卫处到相关部门报备审批,批准后方可举行。

    二、在学院内举行除上述规定外的各种集会、报告、展览、庆典以及文化、体育、社团、影视播放、人才交流等活动;以及在校园内放气球、充气拱门、张贴各类标语条幅等宣传用品大型活动,需要填报学院大型活动备案表,批准后方可举办。

    三、举办大型活动必须坚持有利于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教学、科研,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师生身心健康的原则,禁止举办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四项基本原则以及各种不文明、不健康的活动。

    举办大型活动须经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批准。

    四、大型活动组织者应在举办活动前将“大型活动申报表”(见附表)报保卫处备案。

    保卫处负责对主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和方案进行审核、现场检查和业务指导。

    五、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来宾出席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学院要提前两天通知保卫处,由保卫处拿出安保方案,报院领导同意后统一组织实施。

    六、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应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明确安全工作负责人;要向参加活动的人员宣传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要加强对电源、火源的控制,预防火灾;要加强对各种设备、物品的管理,防止破坏、丢失或被盗。

    七、活动承办单位有责任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活动场所各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八、主办单位应组织必要数量的工作人员维护场内外秩序,控制进入活动场所人员数量,做好出入通道的安全疏导工作。对妨碍和扰乱秩序的行为,工作人员应予以劝阻、制止,对不服从管理且情节恶劣的,报保卫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卫处要派出人员维持秩序。

    九、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应讲究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公共道德,遵守主办单位和活动场所的有关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的疏导和管理;禁止故意拥挤、起哄、吵闹、打架斗殴等扰乱场内外秩序的行为;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活动场所。

    十、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措施不力,存有明显安全隐患,保卫处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改变活动计划;在活动中出现严重混乱或恶性事故的情况下,学校有关部门可责令活动中止。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制止、缓解事态发展,同时报告公安机关。

    十一、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十二、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大型活动备案表

     

     

    20181026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来源: 录入时间:2022-10-07 点击次数:

    上一条:后勤管理办法